| 东莞
业务领域

  

撤销三年不使用

  任何人对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

  好 处:
  
①清理在先注册的障碍商标;
  ②撤销他人的商标自己再重新申请;
  需 时:1.5 年左右
  服务流程:确定撤三商标—提供相关材料——申报——受理——决定

Copyright © 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000884号
关注微官网
了解更多动态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268-228